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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屋可藏嬌 清明賣掉了


「適合鬼屋藏嬌、種大麻、賭博等使用…」房仲周廣威,為兜售新北市翡翠灣附近的8坪海景套房,上網刊登前述廣告,結果被警方依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等罪法辦;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,這些話只是行銷噱頭,不是教唆大家犯法,昨不起訴。

據了解,這間套房雖標明「鬼屋」,還真的有人敢買,就在清明連假期間,33歲的周某成功以20萬元賣掉,司法也還他清白;這家知名連鎖房屋公司及周某,昨都不願對外回應;金山警分局偵查隊昨指出,當初接獲民眾檢舉,指周男在網路賣屋,PO文可種大麻,經上網查證屬實,認為有鼓吹人種植大麻之嫌,已涉刑法153條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,才依法送辦,至於有無觸法,尊重檢方見解。

在知名連鎖房屋公司當房仲的周廣威,1月27日上網賣房,標題寫「鬼屋出價就談,或是換重機,或有相當價值的東西~」,台幣1元起標。內文說「基本上就只是想要出掉,適合鬼屋藏嬌、種大麻、賭博等使用;當然也適合作家創作、想遠離都市塵囂的清靜處,屋況很爛,要再花一點錢裝潢,畢竟十幾年沒用了~~~。」

還說可藏毒 被警盯上

詼諧的內容,吸引大批網友和警方注意,有人問「有鬼嗎?」也有人問「是不是凶宅?」還問「多少錢」,警方質疑他鼓吹大家鬼屋藏嬌、種大麻、賭博,不能視而不見,將他移送法辦。

周男應訊時無奈的說,這是他家的房子,屋況老舊,他才會想搞噱頭,壓根兒沒想到會觸法;檢方看完全文後也笑翻了,認為「鬼屋」兩個字會讓人聯想到地點偏僻、沒人敢靠近,而用「鬼屋藏嬌」等字眼,確實可以吸引買家的點閱。

檢認定沒犯意 不起訴

檢方表示,這些字眼不是想煽動人家做壞事,只會讓人聯想到屋子很舊、地點偏僻而已,認定周男犯罪嫌疑不足。

記者昨上網重新檢查該拍賣網頁,發現他已拉掉「適合鬼屋藏嬌、種大麻、賭博」等助長犯罪的字眼,只留下「鬼屋」當噱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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